之前询问过是否能安装充电桩,答复是支持,等到把物业同意书和其他各种手续都办好了,供电局也现场看过了,说满足条件可以安装。但物业上的电工拦住说不能安装,原因是只有一个车库出口,消防大队说不符合消防要求。
安装心切的我立刻跑到老城区消防大队询问,答复是不限制,但最好问一下办事处和区住建局,消防大队不会不同意安装。办事处问了,也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不许安装。
老百姓想装个充电桩,给电车充充电,图个方便,希望上级部门给予支持。作为一个守法懂规矩的老百姓,我还是想听听准确的答复。
如果能装,咱高高兴兴装;如果实在不能装,咱也不纠结。就怕都表态没说不让装,花大几千装好了,又让拆除,就得不偿失了。望老城区住建委能关注这条问询,拜托拜托。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10-16 10:08: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 (发改能源 201611611 号 ) 附件《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有关要求,业主向电力部门申报安装自用桩需提供物业同意安装证明,在接到用户自用桩安装申请之后,物业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若不同意需书面说明具体理由。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