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自身经营问题一直欠缴医保,以至于个人就医一直无法使用医保报销,经与单位协商,决定离职,自行补缴欠费部分,但医保局又反馈无法补缴一个人的,要交就要交单位所有人的,但个人又没有能力去交所有人的,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能让离职的先交了,不影响就医报销,也不影响后面医保的缴纳,切实解决问题的办法,谢谢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3-10-08 10:32:38
网友您好:
无法补缴一个人的,需缴纳整个单位的欠费。我市医保政策规定: 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就诊、购药属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暂由单位垫付,待欠费单位足额补齐所欠基本医疗保险金后,由单位统一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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