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王府井门口广场停车场收费不符合 8 月 30 日《关于加强洛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通告》的要求,新能源收费 3 元,燃油小型汽车收费 5 元超标准收费,无公示牌(停车场经营者说公示牌未做好),费用扫码支付给经营者个人微信收款。
诉求:一、查处。二、立案。三、退费。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3-09-14 10:50: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双方已协商解决并退还多收费用,已责令改正,要求该停车场严格按规定标准时间、新能源减半政策标准收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