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8月27日晚在老城集市街附近一家叫俊姐宠物店的店铺内买了一只宠物猫,在9月4日小猫连续呕吐并带往医院检测出猫瘟,治疗费用已经花费3000余元,目前小猫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我于9月6日18时前往店铺去进行赔偿等协商,店家不仅欺诈消费者,并且不退款不赔偿,漠视生命,还出口辱骂。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09-08 10:23: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经了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经查,该店有营业执照,关于网友提出的猫治病的钱商家不同意支付。已电话告知网友有关情况,建议通过其他途径维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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