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3-09-05 15:37:34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1、该小区地面车位均系规划配套车位,物业公司收取管理费用,不存在占用公共区域施划车位情况;2、随着小区入住率大幅提高,原有规划已不能满足小区两轮、四轮电动车停放需求,小区原售楼部拆除以后,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将原来售楼部地面硬化,设计为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并加装部分充电桩,可缓解部分两轮、四轮车的充电停放问题;3、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将加强管理,加大消防通道巡查力度,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监督。伊川县住建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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