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2年5月2日在福尚云宅装修公司签署装修合同,约定工期90天,工程超期一天,补偿装修总额1‰,我的装修合同是八万元,然而他们装修施工拖拖拉拉,一直干到2003年四月份,超期200多天不说,还欠我一个晾衣架不给我安装,还拒绝给我签质保合同。还让我们给他付清剩余的1000多元尾款。我说因工程严重超期使我不能按时入住新房,导致我在外面多租房子多花八个月房租一万二,你们把这个超期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按你们合同里面写的核算一下,咱们再最后结算,谁知道几个月石沉大海。难道他们的责任非要让消费者来买单承受苦果吗?请相关领导来为消费者主持一个公道,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9-01 1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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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以上规定,各城市区住建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家装工程进行管理。该诉求人的装修地址位于瀍河区,建议您向瀍河相关单位予以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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