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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河南省金侨电梯有限公司违法施工致人伤害的投诉

    被投诉人1:河南省金侨电梯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北路218号2号楼5层501号、502号、5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10571917233XE,公司负责人为卢培杰。

    被投诉人2:洛阳新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河阳路西段望京汇城市广场3幢5楼5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306MA4812YB91,公司负责人为王家龙。

    违法事实和线索:

    2023年7月,河南省金侨电梯有限公司在孟津区河阳路望京汇城市广场大张望京汇店安装电梯时,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施工时该公司也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更没有在施工区域设置防护装置、警示标语。加之负责望京汇物业的洛阳新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也没有关闭通往该施工区域的门户,设置相关禁止行人进入的标识标语,没有做到物业管理人员应尽的义务。使得行人可自由在该区域穿行、乘凉或进入商业广场内其他商铺。

    2023年7月7日早上7点左右,投诉人父亲在经过该区域时,不慎掉进被投诉人开挖的电梯井道,造成颅脑重度损伤,至今仍然昏迷不醒。

    河南省金桥电梯有限公司作为电梯安装施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贸然强行施工,在施工中又不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并且在事故发生后,该公司逃避责任,不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已涉嫌安全生产事故罪。而物业公司行为更加恶劣,在受害人家属想与其协商解决时,不但不配合,甚至对受害者家属大打出手,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被投诉人金桥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物业公司对本区域内的施工项目没有做好相应的安全管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安全生产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举一反三,以避免更大更多安全事故的发生。

    暖暖的快乐 2023-08-09 评论2 浏览6216 编号 20230809070259102 [孟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8-09 10:48: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贵办事项编号孟津网民(2023)181号诉求交办单后,孟津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根据网民诉求迅速开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反馈如下:1、8月11日,区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了《网民诉求事项交办单》,要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网民诉求情况进行核实,对确实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隐患,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8月11日下午16:00前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区安委会办公室。2、8月17日,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听取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调查情况》汇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要求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河南省金桥电梯有限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3、目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依法对望都汇广场施工单位河南省金桥电梯有限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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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安全重于泰山!无证强行施工,该罚!主管部门应严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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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经许可,擅自施工,且造成了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应当促成双方会面协调解决

    1+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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