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公共道路,难道花坛自己想砌就能砌一个吗?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涉及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经核实,小花坛在商铺门口,属业主个人行为,我单位已告知物业公司及时进行规劝拆除,严格按照小区前期规划,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到现在还没有拆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8-10 16:34:38
网友您好:
接诉求后,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现场查看,经与该处负责人进行沟通,已通知商铺今天自行清理,下一步加大巡查力度。
洛龙区开元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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