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占用公共资源,在酒店以外地方摆放桌子营业,本来是公共区域,居民可以锻炼身体地方,酒店占用,没有部门管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8-02 10:48:42
网友您好:
经了解,该商铺位于体育中心内部,属洛阳市恒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2015年与洛阳市体育局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该处停车场、绿化、水中防护栏、木板步道等投资由该公司承担,副馆建成后除篮球场地及配套服务设施归洛阳市体育局使用外,其他区域归该公司无偿使用,使用期限为30年。且该店铺负责人表示,该处卡座白天供行人无偿使用。如有疑问建议向市教体局予以咨询。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古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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