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田湖卫生院,医生开了三盒北京以岭药业生产的”参松养心胶囊”和两盒”心宝丸”处方价141.4元报销后支付70.7元。而在药店市场价“参松”18元每盒,“保心丸”10元每盒,合计74元。这样算报销后比药店便宜了3.3元。若不报销贵多少呢?难道现在药店跟医院药价不一致吗?还是借报销百分之五十为由忽悠群众
回复部门:嵩县 2023-08-01 16:21:18
网友您好:
经咨询我县医保局,现回复如下:
医疗保障部门是管理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工作,该患者已经过进行门诊报销待遇。根据卫健委部门的有关政策,现在公立医院均执行的是药品价格零差率销售政策,具体药品零差率政策需要卫健委部门解释,您也可拨打卫健委电话进行咨询66311967
根据洛医保【2022】36号文件《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一个保障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60元/人。此人医疗费用,按照有关医保政策,均已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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