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安县磁涧镇柴湾村居民,因我们家的房屋因拆迁三年后,终于在今天四月份柴湾社区新建30号楼房二单元101分配了一套住房,并进行的细致的装修,装修后发现我所在的房屋地面和墙壁因长期潮湿积水,无法正常回迁居住,后与所在社区物业及开发商多次沟通投诉均无结果,对我们百姓的基本诉求不予搭理也不解决,现特恳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体谅百姓民生,协调解决我们的诉求,让我们能够正常的居住。谢谢!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3-07-16 12:00:1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磁涧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诉求人于2023年5月1日办理入住装修手续,交房时业主未反应房屋有潮湿现象。在装修过程中业主自行改动室内供水管线、供暖管线,后期发现室内潮湿。 业主反映负一层地板有积水现象引起,经施工方、物业、业主三方人员到负一层查看,不属于积水引起一楼地面潮湿负一层顶板未发现潮湿现象,顶板是干的。最后要求业主进行室内供水管线打压试验,由物业人员见证,发现 24 小时降一个压,根据压力下降过大的情况,初步判定此水管可能有渗水现象,造成地面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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