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于7.3日,在学校感觉身体不适 。带孩子到孟津区中医院抽血化验,化验结果疑似白血病。医生建议到河南省人民医院检查。听到这个消息我感觉整个天都塌了,一夜未眠!7.4日凌晨4点出发到省人民医院! 经过3天的检查和化验医生确诊为慢粒白血病,孩子在病床上痛苦的样子让我久久难眠,在医院住了5天后高额的治疗费让我无力支撑,我只能和医生协商回家药物治疗,需要买靶向药物一盒8950,一盒能吃二十几天,医生要求药物不能减量或断吃否则病情会造成不可想象的恶化!一个普通的家庭一个高中生一个初中生还有一个70多岁的老母亲身体也不好,家里一人打工实在难以支持!医生说现在政府对重特大疾病可以申请特出门诊对药物有减免。我满怀期待到孟津区八大馆医保窗口给孩子办理门特,当工作人员检查完所有的手续后确告诉我,需要有郑州的暂住证.和特药申请表。难道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各种化验报告单不行吗?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是有规定!!!我想问一下这个规定是出自那些部门还是工作人员,难道不给我们老百姓留一条活路吗!!
本人身为一名中共党员时刻要求自己,2003年非典执勤、2008年汶川地震捐款、2019年一场疫情突袭全国,我更是响应国家号召党员往前冲。说实话我也担忧过,我也有自己的家庭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但我又是一名共产党员国家有难我应冲锋在前,我不上谁上,没有国家哪来的小家,第一时间于村党支部申请卡点执勤又交特出党费200元,这些我都无怨无悔,毫无怨言 因为这是身为共产党员的责任与义务。
但在孩子生病需要国家按政策给于照顾的时候,这位工作人员却是拿出各种门槛给予刁难,让我感到无助,在国家有难的时候我丝毫不犹豫奉献自己的力量而自己的孩子躺在病床上等待治疗我却无能无力,我相信我们的党是公平公正的,会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7-11 15:49: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其申请特药情况属实。我局安排专人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告知诉求人根据洛阳市门诊特定用药的政策规定,符合使用特药的参保人员,携带病情相关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近3个月内的疾病诊断证明,申请药品必需的其他材料,到拟就诊的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申报,由医疗机构医保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领取《洛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申请表》由责任医师填写并签署评估意见,责任医师评估时应注明药品名称,剂型和使用周期,需要补充资料的一次性告知,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应明确告知原因,责任医师评估后由医疗机构医保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定点到孟津区外医疗机构的持《申请表》和检查报告单到医保窗口办理,定点到孟津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在就诊的医疗机构直接办理,不需要再到医保窗口。 洛阳市孟津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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