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能不能摆摊,摆摊的位置就是在刚开发的工地边上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3-07-07 10:00: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区城市管理局调查,根据《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城市道路两侧不得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建议诉求人到一号小区、二号小区、三号小区、四号小区等规划的便民服务点规范经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