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阳市教育局:2023年5月,官方公布了中考分配生政策(附有截图),目的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导向作用,逐步形成普通高中良性公平竞争,激发薄弱初中学校办学活力.文件中明确指出分配生的资格为以下3条;并且各初中学校要在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经城市区教体局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1)学籍在注册学校且连续就读3年的学生。
(2)分配生中招报名第一志愿必须为接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并且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有效。
(3)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它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请问:
1.第(3)条中的“就近分配入学”,是不是指小升初的时候,该学生是按教育局的划片区域上的初中?如过我是跨区域上的初中(没在户口所在地划片的初中上学),能不能在就读的初中享受分配生资格?
2.文件要求初中学校将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请将入学时候户口一并公示,才知道该学生是否跨区域是否就近上初中了。才能维护符合条件的学生的权利。
谢谢回答!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3-07-03 17: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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