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书
我母亲名叫曹金玲,今年56岁。由于肝部长了一个良性囊肿,在二院门诊挂号检查之后,当时坐诊的主任医生寇医生看完我母亲的肝部CT之后当场建议我们通过超声介入治疗,一再强调这是个微创手术,没有风险。因此我们根据医生推荐的手术治疗方案,同意住院治疗,医生当时开具了住院单。
我母亲于6月28号周三到达二院感染科办理住院手续。按照医院的安排做了抽血和心电图检查,没有做过敏源检测和心脏彩超,医生说检查结果没问题,可以手术。在办理住院时我们询问了给我们安排病床的护士和接住院部诊的倪大夫:“明天准备安排哪个医生来给我母亲做手术?”这两个人都说做手术的都是主任医生,让我们放心。
医生在6月28号下午通知我们29号上午8:30就可以安排手术。到29号上午8:30我母亲问护士什么时候可以手术,医生说等一会儿做手术的大夫还没有安排好。等到9:08分我们在医院医生的带领下到达6号楼9楼超声介入科等候手术。9:20我母亲开始手术,手术进行到15分钟到20分钟左右,还在手术中,我母亲开始出现心跳和呼吸骤停,开始进行抢救,手术室里面的医生也不知道是护士这时候才开始呼叫主任,让主任医生过来看我母亲的为什么会这样。里面的人开始出来问我们家属,我母亲是不是对酒精过敏。手术室里面一片慌乱。
9:40左右我母亲进入icu进行抢救,期间抢救室的医生告诉我我母亲已经没有自主呼吸,需要靠呼吸机,按压才有心跳不按压就没有心跳,我问医生是什么意思,医生说就是抢救的意义不大,我们家属不想放弃,一致要求医生继续抢救。可是我的母亲就这样没了,一个小小的肝囊肿手术导致平时一向健康的母亲失去了生命!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没想到我母亲却因为一个没有风险的微创手术失去了性命!这简直是草芥人命啊~谁来给我们弱势老百姓主持公道。
控告人:张萌
2023年6月29日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3-06-30 16:25:07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我委医政科工作人员向诉求人告知了解决纠纷的途径,诉求人已经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在此过程中,医院也愿意积极配合。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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