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办理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按照相关法规规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照2018年3月颁布的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上面第九条 第九条申请小经营店登记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四) 食品安全承诺书。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提供的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登记申请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我们带着以上资料到老城区某工商所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除了上述资料,还需要商店进货所有食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所供所有食品项目的质量检测报告。40平米的小店还需要提供2个人的健康证明,店主一个人还不行。否则不予办理。 请问: 1. 每个辖区工商所的办理要求材料是否一致? 如果一致,按规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2. 如果不一致,辖区街道工商所是否有自主权要求提交额外材料的权利? 3. 洛阳地区能否通过网上办理?或者到上一级的工商所办理?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07-03 10:04:5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经了解,网友办理营业执照以后,未办理小经营店登记证,便开始经营。鉴于经营者已经处于营业状态,工作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第53条的规定,要求其提供进货查验的资料。并告诉他,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36条,如能提供进货查验资料,可以免除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责任,规避经营中的风险。邙山市场监管所已经为网友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督促网友尽快提供进货查验资料,如有亲属或雇工参与经营,及时办理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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