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3-06-21 16:46:51
您好!收到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精神,河南省为结(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试点期限为2年。
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在河南省的,双方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共同到河南省任意一个县(区)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2016年9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注明办理婚姻登记使用用途和有效期限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因户籍证明办理不属民政部门业务,是否能在洛阳办理户籍证明建议您进一步咨询公安部门。
查询了解洛阳民政相关业务可登陆洛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www.lymzj.gov.cn,或关注洛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民政”。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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