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谷园路和玄武大街路囗东侧人行道上(火车站地区)有一职业乞讨老头天天在此乞讨,影响文明城市洛阳的形象,望相关部门给予管理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3-06-13 17:46:32
网友:您好!
收到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到达救助地点后,经反复寻找并询问周边人员,未发现相关流浪乞讨人员。随后与咨询人进行电话沟通,解释了救助过程及政策,咨询人表示满意。
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民发〔2022〕98号)第二章街面救助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现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劝导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经劝导仍拒绝接受救助的,视情发放必要的生活用品等相关物资;拒绝接受救助的人员存在强讨恶要、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在街面流浪乞讨情形的,报公安机关处置。
查询了解洛阳民政相关业务可登陆洛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www.lymzj.gov.cn,或关注洛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民政”。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