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桂园小区一期,购房送院子,自家实体砖墙的院内有两个车位,物业也允许停车。因购入新能源汽车,拟在院墙上安装充电桩,物业以未具体划分车位为由拒绝开具车位及施工证,导致无法申请单独电表。但是可以在自家电表之后加装充电桩线路。这样的话,一是按照阶梯电价电费会比较贵,二是担心高功率的充电桩用电是否会影响家庭用电。请问这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6-12 10:16:35
网友您好:
经查,诉求人属于桂园一期业主,置业公司并未明确该户业主家院内划分车位,也未出具任何证明材料,物业无法给其加章,如果是置业公司明确划分车位的,可到物业公司加章向电力部门申请加装充电桩。感谢对我局的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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