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宁县城郊乡崛东村村民,和崛东村陈月良斜对门,近期家里进行装修,陈某某及其父声称通往我家村道为其自家所有,无故进行拦截,数次放置电动三轮车、私家车于道路中央,阻断通行。
1、阻挡砂石进料车辆通行,无奈只能用小推车转运,导致工费增加。
2、无故辱骂铺地板砖、喷漆等工人多次,导致工人忍受不了停工,增加装修成本。
3、拦截装窗户车辆,不让通行,后报110出警后,才放工人车辆离开。
4、5月22日,陈某某打砸装修工人车辆,并推搡、辱骂装修工人,扇劝架邻居一耳光。报110出警,现场协调不成,到城郊乡派出所后,民警劝我们让步,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最后未追究其责任,但造成停工一天。工人也向我们提出经济赔偿,目前还未和工人协商一致。
5、5月23日,陈某某放置三轮车于道路中央,不让工人通行,报110出警后,协商未果,110民警接口找领导汇报,一去不返,第二次打110接通后,民警让第二天打110处理,第三次打110后一直不接电话。一直和陈某某僵持到半夜,实在没办法,只好让装修工人先行离开,自己和家人晚上轮流看守装修工人装工具车辆,以防被破坏。
6、5月24日,早上6点多打110,提示无法接通。一直到7点多方才接通,民警答应处理,但等待一个多小时仍未到现场。实在没有办法,只好直接到城郊乡派出所,请求民警协调让装修工人车辆离开,民警表示无法解决,可以到城郊乡政府找领导处理。
7、到城郊乡政府信访办后,信访办和陈某某打电话联系,仍无法解决。信访办工作人员说这个问题需要到派出所解决,如果派出所解决不了,可以到公安局投诉。
8、无奈,只好又到洛宁县公安局大门口信访办,信访办接待人员分别联系了城郊乡派出所、城郊乡法制办,派出所回复解决不了,法制办说在外出差。信访办人员又让回去找城郊乡派出所、城郊乡政府,甚至说让想办法自己解决。
欲哭无泪、申诉无门,普通老百姓难道连走路的权利都不能得到保证?
5月25日,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到县信访局,请求上级领导进行处理,县信访局工作人员联系城郊乡信访办,说明此事需要城郊乡相关部门处理。最后发现,城郊乡派出所--城郊乡信访办--公安局信访办--洛宁县信访办--又回到城郊乡信访办,兜了一大圈,问题还在那儿。
最后,只能恳切希望,能保证正常通行!
恳请相关部门、上级领导能看到这段文字,还普通老百姓走路的权利。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3-05-26 09:52:55
网友您好:您反映问题,经调查,双方存在宅基地纠纷问题,目前,经乡村干部协调,诉求人与陈某达成一致意见,陈某保证不再阻拦诉求人装修、通行。
洛宁县城郊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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