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新安县] 我的地被霸占,请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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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7 13:25:16
我叫崔小槐,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石井镇,井沟村,上沟组村民,职业农民。
诉求问题:
①1998年本组非法收回本人依法亨有的承包地。
②2013年本人依法亨有的征地赔偿费至今未得分文。
③2014年本户被识别为贫困户,却一直没有亨受到贫困户待遇。
事实及理由如下:
①1998年土地延包,因我在外地打工,本组代表在未经本人同意,也沒落实,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回我的承包地,因此侵害了本人依法亨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间一直维权未果,理由是以前群众法制意识淡薄,虽然系失误所致,但应承担侵仅损害责任,故应及时补发我的承包地,其本组有较多的机动地,完全具备补发条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并结合本组的具体条件,本人的侵权损害主要包括几十年的土地使用收益损失费,荒山补贴费,粮食补贴费,林地承包收益等,大致5万元左右,并应补发上沟组从景区收回的机动地变更为本人的承包地。
②2013年景区开发,首次征用本组土地70多亩,其中机动地8亩多,时任组长崔小军因违备省50号文件,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农户这一原则,并串通上沟多数未征农户,并制定分款方案,结果造成本人依法亨有的土地赔偿费至今分文未得,当时我6口人,根据省50号文件我应得征地补偿费1万元左右。
③2014年本户被认定为贫困户,就应该有相关的脱贫资料和脱贫程序,且本人为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慢性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和务工,又有学生负担,土地缺失等致贫因素,应完全属于扶贫对象,但不知什么原因,也沒有任何程序,却一直没有亨受扶贫政策,请上级领导给予合理说法。
综上,我认为本人反映的问题突出,长期维权未果,不答复,不处理,望上级政府部门深查,深究,给我一个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
本诉求要求公开公正,并公开反馈处理意见及处理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3-04-16 08:53:4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石井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诉求人称问题未处理,不属实。其所反映的问题石井镇已收悉。根据其所反映的有关情况,石井镇相关工作人员已第一时间与其取得联系,就所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处理、解释、答复。但诉求人对解释及答复单方不予认同,而非未处理该问题。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