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现行政执法的人性化,我市对违章停车实行15分钟免罚政策,如此人性化的好政策却成了违停治理的“”绊脚石”,使一些不自觉的违停爱好者更加肆无忌惮,反正有15分钟免罚政策,城管发现了还会“温馨提示””,到时再挪车不晚,也给城管执法带来困难,发现违停车辆,要先贴“温馨提示单”,给违停者通风报信,再等15分钟过后才能给未挪走的车辆贴“处罚告知单”,大大降低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执法的时效性。
建议对该政策进行优化,规定每辆车每年最多可以享受几次15分钟免罚优惠,超过规定次数一律按规定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既提现执法的人性化,又提现法律的严肃性,不能让人性化执法成为违法者的方便之门,不能让城管执法人员成为违停者的通信员,使违停治理成为一句空话。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3-04-14 16:00:45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温馨提醒是针对临时停车、即停即走行为的一种惠民举措,是给与车主不得已而暂时将车辆停靠且能及时纠正违停行为的一个机会。
“18项惠民措施”是我局探索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实现管理、执法、服务有机融合的一种创新执法模式,是在坚守“不影响通行”底线的基础上,准确理解把握《道交法》本意的一种服务型执法理念,不是对违停行为的纵容,更非对违法行为的“法外开恩”;服务型执法≠不处罚,对违反规定、超过15分钟不纠正违停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车辆,我们仍将依法予以处罚。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已作详细记录,在今后工作中将积极采纳市民朋友的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调整。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无牌无照就开... 2023-04-12 11:02:24 【洛阳市涧西区】
1.轻微违法不影响通行且非主观故意,不管是首违免罚还是15分钟驶离免罚都可以,这也是政策的初衷,但是如同贴主所说,应该有次数限制,否则就是一些违法分子天天违停,故意违停且无法管理。也许一辆车不影响,但是多辆车都在同一个地方违停的时候,还真的不影响吗?2.影响通行和安全的违法停车,不仅不应适用首违免罚,更不适用温馨提示单15分钟免罚!特别是一些并排违停,公交站违停,路中间违停严重影响通行的,就不应该再有什么免罚了,直接贴单吧!如果15分钟不走直接拖离。3.接到举报处理问题要有时效观念!违停把路都堵死了,接到举报几个小时甚至几天后再来有什么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