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3-02-22 09:39:44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按照相关政策, 儿童营养包的领用对象为:儿童父、母一方为我县的农村户口,且该儿童必须在0至6个月内,在居住地村卫生室建立档案,同时录入河南妇幼信息系统。 因您未提供联系电话,无法和您联系说明相关政策。您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汝阳县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办公室,电话:0379-80896120 。
汝阳县卫健委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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