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人并不诉求撤销违停记录,只想问问偃师交警,何为“人性执法”?
旭日华庭北侧道路东西两侧均为断头路,且持续多年,2月16日一早,本人车辆停于旭日华庭东侧,施工中的理想城小区北侧辅道,人返回小区拿东西,8:31接到违停警告,随即本人8:34分赶到车旁移走。
原以为本次违停已告一段落,谁料2月20日又接到短信告知,16日的违停需接受处罚,请问,既然发了违停警告,车辆5分钟内移走,为何间隔数日又进行处罚?
另外洛阳市区很早实行15分钟内违停警告不处罚措施,得到民众一致好评,本着服务民众,方便民众的执法理念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而旭日华庭北侧断头路,频繁贴条,反复贴条,已经民怨沸腾。堵不如疏,该地址周边并无停车场,作为执法机关,难道不应该想办法与城建部门联合筹建停车场吗?
最后请问交警部门,何为人性执法,纳税人的钱并不好赚!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3-02-21 15:26:21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旭日华庭路段位于太学路东段,周边有住宅小区及学校,交通压力较大,机动车在该路段违停极易发生交通拥堵,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营造更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道路实际通行情况,交警大队呈报上级部门批准,将该路段设置为严管路段,同时进行公示。目前,洛阳市主城区内由城管部门对机动车违停按“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进行处理。主城区以外的县区(包括偃师区)对机动车违停由公安交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对非严管路段违停的机动车,实施10分钟提醒。您2月20日接到的短信为河南省交警总队推送的告知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提醒。目前,交警每天8时至18时,对违停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理,其他时段,以警示劝导为主,确保道路有序畅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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