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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计生条例》规定,河南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在农村集体调整责任田承包地的时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可以分两人份的承包地。现在是去人不去地,添人不添地,第二轮30年承包合同马上到了,具体政策如何落实,如果村里不配合,侵犯独生子女家庭的合法权益,该如何处理,希望政府部门给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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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2-20 11: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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