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3-02-14 09:26:08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所谓临时停车,是指车辆在非禁止停车的路面,在驾驶员不离开车辆的情况下,靠道路右边按顺行方向作短暂停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停处罚额度给出了一定的区间,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章 第十四条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2006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审议通过《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规定,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全省违停处罚额度均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处罚金额不能随意更改,更加体现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罚的公平性。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修订,适时调整处罚额度。
在此呼吁广大驾驶员和车主朋友,树立正确的停车意识,将车辆停放在正规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内,共同营造文明规范、和谐畅通的静态交通环境。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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