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牡丹花会前期,洛阳市都要进行很多准备工作,完工一批项目,搞好市政建设,以更好的姿态迎接海内外游客。这是一个好事,但是这些工作的时间不统一不明确,有的定在4月10日牡丹花会开幕式的时候,有的也不说什么时间,只是笼统地说在牡丹花会前。我觉得有必要统一明确起来,在安排工作,签订合同,落实任务时,把工程截止时间定在每年的4月1日。理由如下:1,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牡丹有早开的趋势,三月底很多牡丹都开了,到清明节期间,已经有很多游客来了。到这个时候如果很多工程还在进行,还等到4月10日再完工,就太晚了,会让外地游客看到的是一个杂乱无章的工地洛阳,这样就会影响洛阳旅游形象。2,把时间定在4月1日,离清明假期还有几天,便于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时间及时改正,同时,也有利于全市牡丹花会准备工作的总体协调,方便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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