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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春节期间栾川县出租车起步价提升至10元了?

    2023年1月23日从栾川汽车站到凤凰天街C栋乘坐出租车豫CD35675司机并未按规定打表且告知我出租车起步价在春节期间为十元,对此我感到疑惑,想知道是否为统一调整还是说是司机个人行为,望作出解答,谢谢

    网友1285936 2023-01-23 评论0 浏览7759 编号 20230123195711782 [栾川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3-01-24 15:14:36

网民您好!关于诉求“豫CD35675出租车春节期间起步价10元”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证:网民投诉豫CD35675出租车春节期间起步价10元情况属实,栾川县交通局出租办对其作出如下处理:一是对该车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豫CD35675司机处以500元罚款;三是要求远程出租车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出租车司机合法合规文明经营理念,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我县目前执行,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栾川县质量和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栾发改[2018]21号文件,栾川县出租车运价的计价范围为:西至鸡冠洞景区路口,东至樊营社区高速路口,北至月湾,南至城区南景区。计价范围外之外的双方协商议价。 如乘车后遇到不执行政府定价,私自涨价超标准收费,在计价范围内不打表收费,欺客宰客甩客等违法行为,请投诉人记住出租车的车牌号,乘车时间、地点等信息后,向以下热线投诉: 12328(洛阳市交通运输局12328服务监督中心) 66822132(栾川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6822354(栾川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感谢您对栾川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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