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河南牧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反映问题如下,为发展现代化农业,振兴乡村,带动农民增收,我们公司2022年3月份和洛阳春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春都公司将佃庄镇碑楼村的春都农业有限公司园区109亩地的使用权给我们,每年地租款有我们支付,经营和运营权有我们支配,我们在2022年3月11日给春都农业科技公司转账109亩一年的地租共计:92650.00元,有合作协议和转账记录为证,地租款转账完毕,协议签订以后,我们开始进入园区运营,开始投资种植。可就在一切正常运行期间,2022年12月份有一个自称春都公司派来的人,此人姓杨,来园区后强行将大门换锁锁上,致使我们无法进入园区管理园区里大棚里的种苗,将我们在园区里朋友的车也上锁,车也被划破,还强行把我们住宿的门打开,又弄两个人强住进我们住宿的房子里面,霸占我们的住处,又将我们办公用品办公桌椅等扔在外面,在园区还将我们养的鸡,鸭,鹅,宰杀,满地鸡毛,把我们厨房里的厨具强行搬出,冰箱里面放的羊肉、大虾、鸡子等,被他们全部挥霍一空,现在时间过去了将近一个月,导致我们地里的草没法收割,大大损失,我们十个大棚里育的苗价值200万都奄奄一息,我们痛惜,无奈之下只有将此事反应给我们的父母官。洛阳大地朗朗乾坤,他们是强盗?还是黑社会?我们的值班人员被吓跑不敢靠近。望领导为民做主,保护农业企业,为国家提倡振兴农业农村计划保驾护航,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还我们公道。
反映人:河南牧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2-03 10:14:06
网友您好:
经了解,洛阳春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和河南牧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但至今未签订洛阳春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地租款按协议应每年10月1日支付下一年地租,河南牧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月支付租金为包含地面赔青的款项。河南牧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2022年10月起尚未支付地租,且拖欠在公司打工的群众工资数万元。2022-2023年地租由洛阳春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先行支付给村里。20个扶贫大棚牧道公司以本公司名义租给外人10个,并收取租金。在此情况下,洛阳春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2月底派人换锁并看守园区。鉴于属两公司间经济纠纷,建议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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