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已成大势所趋。洛阳出台的补充规定也有因特殊情况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形。请贵部门认真调查民意,积极向市政府建议实行。我想一定会被人民热烈欢迎,你们的可敬之举也会深受人民爱戴。
如果市政府批准同意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我进一步建议有村(居)委会为单位组织燃放烟花爆竹,可以请专业人士在规定场所集中燃放,并广而告之,邀请市民观看,一般一个村比较小,居民在家就能看到。这样比较安全可控,也能够减少推行政策的阻力,待到明后年时机成熟可进一步放开。虽然看似有点“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味道,但毕竟人民能在家附近看到烟花爆竹,我想老百姓也是欢迎和理解的。
以上建议望考虑,优化,执行。
老百姓渴望烟花爆竹的年味久亦,望政府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做出科学合情合理合意的决策。不负人民不负卿,不予理睬要不得。
回复部门:应急管理局 2023-01-07 23:16:10
网友您好:
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心情,目前要求禁放和限放的呼声都很高,各方都有自己的理由和考虑,我们已经如实将此类问题向上级汇报,但解禁或限放并非简单的一个单位或个人就可以决定,需要政府根据我市实际安全形势综合考虑、统筹安排。根据河南省自2019年8月开始部署实施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二条规定,洛阳市全域全时段实施烟花爆竹禁运、禁售、禁放。
2022年12月7日,市安委办专门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督导工作推进会,已经明确当前全市仍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执行全域禁放工作。期间如有任何个人或团体违反政府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我市安委办已经充分结合当前我市实际安全情况做出重要部署。目前执法部门正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力度查处非法售卖和违法燃放行为,希望您能够以政府有关规定和官方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建议、关注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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