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的领导: 涧西区馨乐园养老院办事真绝,太没人性。老人12月21号早上八点由家属接走送医,几个小时后,在医院死亡。 前两天,家属说退押金和剩余的暖气费。养老院没有一点行业操守,没有一点职责道德。罗列出好几项需要从押金扣除的费用,甚至老人在医院死亡当天也算上费用。 请问馨乐园养老院,这多扣的几百元钱,你们扣的心安吗? 老人是在养老院感染的,十来天,养老院不送医,也不尝试着联系医院,隐瞒家属病情发展, 只说“普通感冒发烧”。 后来家属发现情况不对,自行送医。但是,为时已晚。 现在人没有了,你养老院一句“节哀”的话都没有,还毫无底线的,想法儿,扣取押金。死亡当天哪来的费用?! 还有2022年春节,在月费的基础上,多收的月费和300元过年费。你的收费依据是啥?老人在家过年,又是哪来的费用? 请民政部门,调查落实馨乐园养老院存在的乱收费问题。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关于您投诉的“涧西区馨乐园养老院,乱收费”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立即将此件转交涧西区民政局核实处理。现将处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涧西区民政局调查核实,养老院与老人签订的入住合同协议约定:老人入住费用按月为单位,不够半月按半月收取,超过半月按整月收取。且协议中明确有另收费的项目:冬季取暖费、夏季空调费、过节费等。 关于您反映的费用问题,经区民政局核实,院方已清算返还。针对老人未在院内过年收取过节费的情况,我局将督促涧西区民政局加强对辖区养老机构监管,如存在不按合同乱收费行为,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查询了解洛阳民政相关业务可登陆洛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www.lymzj.gov.cn,或关注洛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民政”。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感谢民政局领导的快速回复,谢谢!
关于馨乐园养老院的协议,很明显,那是格式条款、霸王合同。也就是说,家属如果有异议,养老院是不会退押金的。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3-01-10 10:05:11
网友:您好!
关于您追问的“涧西区馨乐园养老院,乱收费”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养老机构老人入住服务合同》(范本)第五条收费及退费“因各种原因乙方当月未入住天数不足15日的,仍按原标准收费;因各种原因乙方当月有连续15日以上、不满30日未入住的,退相应伙食费,其他费用不退;因各种原因乙方有连续30日以上未入住的,甲方可中止合同,乙方如需保留床位,则仍应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及第十六条未尽事宜“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养老院与老人签订的入住合同,签字即代表双方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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