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区政府部门,相关领导给出的单方面说法,本人不同意。(一)本人现在的生活,急其囧迫,2019年底施工后的几年来,本人风雨无阻,去相关单位急急找有关部门领导沟通几十次,都没告知本人所施工标段不合法,相关领导都是以踢皮球的方式覆言,说什么渠道不通等,因民众不懂政府部门办理公务政策,从2019年底苦等到2021年告到中央才匆忙完善手续,并付款,合同订的四三,三,付款!
还并未安合同上的40%付完,
(二)2019年底,相关单位从没告知本人,本人施工不合法,并且相关单位还来人,给划分施工位子划线,和派来人把未成熟的小麦给清理干净!还联系水源浇灌!
(三)
不合法为什么还派人来验收棵数两次!直到2023年四年后才在百姓网上回复本人不是以相关单位没关系,请问你们一开始为什么不通知我呢?请问你们回复的合适吗?你们的工作效率也太快了吧?而且还把本人电话拉黑!你们还要不要点脸,有没有点职业道德!
本人呼吁相关单位还我血汉钱!赔偿我们的损失,
本人将不惜一切后果和代价!和相关部门斗争到底,坚决维护本人的合法权力!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1-06 09:56: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区林业局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经调查,2019年春季,原县林业局牵头实施了82座古墓冢保护性绿化项目,该项目划分六个标段,其中:洛阳盛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冬冬)负责实施的平乐镇区域的17个古墓冢绿化,当时该公司未经我单位允许私自将其中的3个(1大2小)古墓冢绿化转包给田川华实施(也是田川华所反映的问题),共栽植龙柏约6680棵。而原县林业局没有与田川华本人联系,也没有与田川华本人直接签订任何施工合同手续,因而也没有其相应的债务关系。其实质是洛阳盛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李冬冬)与其诉求人田川华之间的债务往来。 2021年底,孟津区林投公司作为业主履行了招投标手续,按照合同约定(4:3:3)兑付工程款,2022年1月28日已经支付给古墓冢绿化所完善手续后的各施工方工程款总金额15%(洛阳盛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15%,即27.88万元)。由于田川华连续信访,止2022年年底我局已积极协调洛阳盛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冬冬),先后分4次累计支付给田川华18.3万元(据了解田川华所实施的绿化工程款约58万元)。 直到2022年8月份,田川华多次到区信访部门信访,声称近期一直联系不到李冬冬本人,要求我单位帮助协调双方见面协商剩余拖欠工程款处理办法,我单位按照田川华诉求,积极并组织洛阳盛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冬冬)与田川华见面协商,双方并签定相关支付合同,也表示该问题不再与区林业局有任何关系,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022年底由于财政和银行结算时间长,暂未向各施工方兑付资金,止目前,所有支付手续已完善(再次向各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5%,预计2月中旬到位),据了解2022年底洛阳盛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冬冬)在未收到工程款情况下,想法设法支付田川华1万元,用于春节生活保障。 三、处理意见。因诉求人田川华不属于我局聘用的施工方,也不是中标单位,按照法定程序不能直接给予兑付相关工程款,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次约见,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稳定疏导工作,也积极帮助田川华协调洛阳盛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冬冬)想法化解,履行好相关职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