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3-01-04 16:41:56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该幼儿园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一、参照《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相关要求,根据本期幼儿在园情况计算退费。 二、本学期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月6日,合计应在园时间为128天。幼儿实际在园时间:9月1日至10月18日,11月8日至11月22日。 三、参照省文件“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的相关要求,该园幼儿9月、10月、11月在园均达到15天,但考虑到幼儿实际在园天数较少,本学期按2个月核退剩余部分保教费。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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