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明面上是禁放,实际上又不管,反而让燃放更加无序、更加危险、更加扰民。治水在疏不在堵,就像城市里有球场让踢球的人踢球、有游泳馆让游泳的人游,应该划定几个燃放点让喜欢放炮的放,同时严管非燃放区的无序燃放避免火灾隐患和扰民。现在半管不管反而催生一些人在汽车、电动车密集的小区内放,有些人在半夜两点平地一声雷,有些人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上放。应该指定燃放点而不是掩耳盗铃地“禁”,这禁的效果是什么?反而让政策没有权威性。同时在燃放点应布置公安消防力量保证安全,在燃放点附近设置政府统一管理的销售点,现在完全是朋友圈私自储存运输售卖,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政策应让喜欢放炮的和不喜欢放炮的各得其所而不是让喜欢放炮的和不喜欢放炮的都不满。恳请领导酌情考虑,相信领导们一定比我这个草民更有智慧。
回复部门:应急管理局 2023-01-03 20:36:26
网友您好:
河南省自2019年8月开始部署实施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二条规定,洛阳市全域全时段实施烟花爆竹禁运、禁售、禁放。
2022年12月7日,市安委办专门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督导工作推进会,已经明确当前全市仍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执行全域禁放工作。期间如有任何个人或团体违反政府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我市安委办已经充分结合当前我市实际安全情况做出重要部署。目前执法部门正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力度查处非法售卖和违法燃放行为,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心情,但各地情况不同,希望您能够以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为准,做遵纪守法好公民。感谢您的关注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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