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购买了水天伊色B组团的房子,后来一直烂尾,大约2021年2月10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2022年5月31交房,但是交房时并不满足交房条件,下载很多地下室的天窗还是敞开的,小区很多孩子到处跑,极易发生坠落事件,多次找物业沟通,均未回应,请问这样的房子能交房吗,满足国家要求的交房条件吗?
另外合同约定5.31日收房,但是虽然不满足条件,我们迫于无奈,只能先收房,但是物业要求物业费从2022年元月份开始缴纳,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要求,简直就是强盗的做法吗,希望有关部门对这种违法乱纪行为严查!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2-12-28 15:00: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李村镇人民政府调查,水天伊色B区于2020年水通、电通、路通已经具备交房条件,2021年燃气也开通。多次通知交房,部分业主迟迟不收房,因此,1#、2#号楼物业费自2022年1月1日起收取;8#、9#号楼物业费自2022年5月起收取,相关政策已经短信多次发送给未收房业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