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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领导:
现就垃圾分类的资金问题进行咨询:
我们企业和涧西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签订的垃圾分类合同,目前合同已经两年履行完毕,涧西区迟迟不能支付费用。其每次回复的理由都是:“市财政资金没有到位”。
请问:
1、该垃圾分类费用市、区两级财政到底是如何约定的?
2、该垃圾分类费用区财政拨款是否必须是以市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
请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能够予以明确回复。不能因为市、区两部门就该问题含糊不清,导致中小企业账款长期拖欠。
感谢。
垃圾 分类 涧西区 费用 财政资金 到位 回复 咨询 问题 财政拨款
回复部门:财政局 2022-12-23 16:54:17
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合同由各城市区与中标企业签订,市财政根据城管局考核意见将奖补资金下达城市区。因合同签订主体为城市区,市级奖补资金拨付与城市区服务费用的支付没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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