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川县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自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0日,在伊川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在房管部门取得网签备案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且在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期间缴纳契税。我所购买的伊川县建业龙府的房子,可以参与这个政府补贴,但是由于开发商给我开的发票票面税率没有显示,导致我交不了契税,我去找开发商希望能把购房发票红冲重开一个显示票面税率的发票,被告知必须交房了才能给我重新开具。我想问2个问题,第一为什么重新开发票要等到交房之后才可以?第二如果到2023年3月20日,这个项目没有交房,那么我就交不了契税,也参于不了政府的补贴,那么我的损失是不是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2-12-22 19:10:48
网友您好: 建业龙府关于业主所反应的问题,我县住建局一直在参与进行调节,目前还没有完全解决。我县住建局为此已成立专项工作组,业主们也有相关微信群。经调查有部分业主已通过信访渠道申诉,也有部分业主联合起来通过法律维权。诉求人可通过业主群了解或到住建局询问。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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