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6月购买洛阳国龙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建业龙城锦园17号楼住宅一套,当时按照开发商规定,购买房屋必须购买车位,车位与房屋捆绑销售,先交清车位款后才能选房,且承诺车位有产权,双方签订了《地下车位认购协议书》,并出具了收据。
回复部门:人防办 2022-12-23 10:16:49
网友你好:
经我办查阅资料,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17#楼下车位为人防车位。按照现行人防相关政策,我市人防车位无法办理产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该人防车位为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单位享有收益权,其人防工程内的车位划分由建设单位实施,并非我办实施。经与建设单位咨询,您的问题可按三种方式办理:1.房子未装修入住的情况下可以和车位一起办理退房手续;2.更换可以办理产权的车位;3.办理现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手续。具体办理属于市场行为,请与建设单位联系办理。
谢谢您的咨询
网友1279423 2022-12-20 17:41:47 【上海市】
本人于2019年6月购买洛阳国龙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建业龙城锦园17号楼住宅一套,当时按照开发商规定,购买房屋必须购买车位,车位与房屋捆绑销售,先交清车位款后才能选房,且承诺车位有产权,双方签订了《地下车位认购协议书》,并出具了收据。现本人想为车位办理产权证,从开发商处得知,我购买的车位是人防车位,无法办证,让我把原协议交回后双方签订长期租赁协议。因开发商无法履行车位售卖协议,本人也不想租赁该车位,我要求开发商退还车位款,开发商说在2019年售卖车位时该车位并不是人防车位,人防办于2020年将部分车位划为人防车位,给他们也带来了损失,他们也是受害者,让我有能力的话去起诉人防办。现请人防办核实,建业龙城锦园小区17号楼下人防车位规划或者确定时间,是否如开发商所说2019年6月他们售卖车位时并不知道该车位是否属于人防车位,本人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起诉。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