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20年6月22日到2021年11月1日在栾川县栾卢高速四标叫河镇段,租给洛阳恒旭劳务有限公司一台挖机给四标项目部干活,至今还剩143732元没给,7月份洛阳恒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马亚伟给我打了一张欠条,答应到10月30日全部结清,但是到现在还是没给,一直说是项目部未结账,去县信访部找过,说是不归他们管,让找交投,来回推脱,请政府部门给老百姓解决此事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2-12-13 09:54:04
网民你好,非常感谢您对栾川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自接投诉反映栾卢高速四标段欠机械款事宜,栾卢高速四标项目部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核查,并对事宜妥善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投诉人员为栾卢高速四标段下设劳务分包单位洛阳恒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机械供应商,现场负责人马亚斌。栾卢高速四标项目部与分包单位为劳务合同关系,该单位上报至栾卢高速四标项目部的劳务工资由栾卢高速四标项目部负责发放,且目前已上报的工资均已发放到位,所提出的机械租赁费用为分包单位与诉求人员之间的内部问题,与栾卢高速四标项目部无关,对于目前诉求人员所提出的事宜,栾卢高速四标项目部已敦促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积极协调进行处理。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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