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南李村镇韦庄村前洼生产组梁妙妮一家 1、2017年左右利用承包到户的土地与实际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家更换土地,私自建房和院落。 2、2018年左右把原来和别人家统一一排的住房拆了后又私自往后扩建两米左右。
要求相关部门按规定给与查处!!!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11-21 15:47:4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南李村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已和您沟通,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到现场处理,待疫情结束后将安排人员解决投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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