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一号二期物业上月就收取暖气初装费,新奥燃气却迟迟不予供暖,物业和新奥互相推诿,请上级解决为盼
回复部门:新奥华油燃气公司 2022-11-17 10:08: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我司按照供暖条例收取居民供暖期间采暖费(0.18*建筑面积*供暖天数*系数(高层0.82,小高层0.86,多层和别墅0.9))。自11月17日,未缴纳供暖费的用户,可以到小区物业处缴纳采暖费,缴费后将有序开阀供暖。
咨询、办理燃气业务请拨打全天值守客服热线95158,获取便民信息、参与线上活动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洛阳新奥燃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