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8月15号左右(中旬)到现代·森林国际城售楼部来看房,由置业顾问李宝玉接待我,在一系列的关于楼盘建设发展情况介绍完后,带领我去10-1幢2楼看精装样板间及清水样板间。在看房过程中,我向李宝玉咨询了解:问是否每户都是大落地窗?与样板房的落地窗是否相同?李宝玉的回复:都是。之后我于8月19日交付定金,8月23日交清首付,8月27日过来签订了购房合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询问李宝玉是否可以在购房合同上添加附加项?其回应说,本合同是公司标准合同,不能轻易进行修改,本人也就没有多说什么。直到今年4月初接到售楼部通知,让我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6日过来收房验房时才发现阳台部位有一个高出大约50公分左右墙。这与之前李宝玉说的落地窗不同,因此我本人当时未收房。同天再找到售楼部了解此事时,现场接待我的工作人员(洪哲)对此事回应说,客户在购房时一般都会告知客户,有腰线条的楼层阳台比一般的楼层阳台会高出一部分。本人在购房过程中李宝玉并未告知,购房时的介绍、以及宣传册的全景大落地窗与收房时情况不符,是否是存在虚假宣传,也多次与开发商等部门协商,大半年一直没有结果,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处理,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11-05 08:16:0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多次协调无果,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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