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11-04 16:00:20
网友您好:
接此单后,我办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已于近日在我办信访大厅召开关于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协调大会,参会人员有我办物业办主任,英才社区主任,盛唐至尊物业公司代表,业主代表及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执行2019年《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需要物业企业对于居民安装充电桩做出意见证明即允许施工证明上加盖物业公司公章,但盛唐至尊物业以及居民代表表示2020年关于《河南省既有停车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上明确表示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个人可直接向所在电网企业提出用电申请。经过协商,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就此问题上报该公司上级部门进行处理,具体相关事宜建议可转供电公司回复。目前此事正在积极沟通处理当中。 我办工作人员将持续关注此问题处理情况。感谢您对我办事处的监督与支持!
洛龙区古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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