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铂瑞盛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中弘中央广场小区8#楼三层西侧商铺),对外叫深圳铂瑞装饰,同一个老板。
本人与该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其已收取押金(含设计费),至交房时,未见任何设计内容。由于还有其他一些原因,现对该装修公司不满意,提出不在该公司装修,该公司以合同已签为由不予退还。
问:在未开工的情况下,押金一分不退合适吗?押金要那么多,是不是远高于行业现状?满满的套路?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予以协调解决。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10-17 15:21:0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1年修正)》第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上述文件的表述,该管理办法明确表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由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负责,并未明确区级的管理职责,且涧西区住建局并未设置装饰装修有关内设机构,我局认为相关事项应仍由市级住建或房管部门进行管理。您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