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看到《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征收范围广,影响面大:“征收范围为: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西工区:东至定鼎路,西至嘉豫门大街(以前的玻璃厂南路),南至洛河,北至玄武门大街;老城区:东至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西至定鼎路,南至唐宫路,北至玄武门大街”。请问该《方案》流程是否走足,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补偿条例》)第十条“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请问是否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收到多少条意见?吸纳多少条?是否依据《补偿条例》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0-18 17:35:55
网友您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第十条“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规定,《方案》经由市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城区政府研究讨论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同时已在洛阳市政府网站(www.ly.gov.cn)、洛阳市棚户区改造信息网(www.lysczc.com)等渠道进行公布。自2022年10月14日起,《方案》将进行30日的征求意见。市民群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lyzszxglc@163.com进行反馈,联系人为董丽萍,联系电话为63928839。欢迎张先生通过邮箱或者电话提出意见及建议,待30日公示期满后,会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该项目征收程序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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