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我在东方医院就诊,医生开了两种药盐酸氮卓斯丁滴眼液35.92元,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9.26元,合计45.18元,医保统筹0.4元,个人账户44.78元。我是退休职工,按照新的医保政策,我理解医保统筹为5.18*0.6=3.1元,医保统筹部分到底怎样计算请给予指导。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2-09-20 11:45:56
网友您好:
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和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都属于乙类药品,首自付比例均为10%。乙类药品除首自付外的费用是政策范围内费用,可报销。计算方法:【(9.26+35.92)*0.9-40】*0.6=0.4(元)。
谢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