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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职业技能补贴咨询追问

    洛宁县人社局回复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属于豫人社规【2022年5号】中第二条拓宽职业技能补贴受益范围中其他技能提升补贴资格,适用原政策豫人社办[2019]18号,称该文件中已取消会计专技资格补贴,经查豫人社办[2019]18号其第三条规定关于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中明确,具体补贴目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执行。经查(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第41项为会计职业技术资格。故对取消会计技术资格技能补贴政策依据仍不明确,请予以说明。

    网友1034212 2022-09-13 评论0 浏览5376 编号 20220913171042416 [洛宁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2-09-27 17:25:44

网友您好:根据洛人社〔2022〕59号文件精神,2022年技能提升补贴执行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根据洛人社办〔2021〕8号文规定,2021年延续调整执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工种),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22〕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文件规定,停止执行技术技能补贴政策。
感谢网民对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宁县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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