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的新能源车补贴政策非常好,但是是不是应该考虑提前发布,既然都决定惠民了,就应该大方的建立缓冲区。比如深圳,7月1号发布的政策,就宽限到了6月23日,前置了一周时间。建议商务局领导考虑一下向前放宽一周或3天,老百姓能真正享受到惠民政策,这样政府才更有公信力和良好的形象。
回复部门:商务局 2022-09-06 15:52:27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汽车促消费工作的关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市将投入3500万元,对自9月1日至9月30日在我市注册且在商务部门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洛办理入户登记手续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3%发放消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台,按照申报和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予以发放,先到先得,发完即止。请您持续关注我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具体补贴申报细则将于近期对外公布。详询:0379633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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