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也回复了3.16-4.1日是温馨提示期,为何我还收到了3.19日的违章罚款呢,处罚书编号4103031647830621433196,请核实一下,我当时收到的是红色的提示单没有提示罚款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2-08-30 12:18:26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立即安排专人电话回访解释您提出的相关疑问。
关于您提出的温馨提示期问题,2021年3月中下旬至4月1日期间,为了广为告知广大市民,洛阳市违停执法权将从交管部门移交至城市管理局负责,在此期间张贴的都是温馨告知单,只告知不处罚,自2021年4月1日正式执法后,洛阳市城管部门正式对市区9个区域范围内违停的机动车进行违停治理。经调阅停车秩序执法系统车辆相关信息显示,您的车辆违停时间已不在前期执法权移交的温馨提示期内。
查询车辆违停信息路径:微信关注公众号“洛阳城管执法”---违停处理---文明停车服务卡---完善个人信息---违章信息查询,即可查看违停车辆相关照片。如有疑问,可拨打违停咨询电话0379-61111166。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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