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证民用房门面能申请吗?
回复部门:烟草局 2022-08-25 13:32:54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洛阳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十二条,经营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
1.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2.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3.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4.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易挥发类物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
5.以居民楼阳台、地下室、储藏室、流动摊点(车、棚)、活动板房以及其他临时建筑物等作为对外营业的;
6.住宅小区除商用属性的平层全开放式门店外的其他场所。
如果您需要申请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可拨打办理电话:63917122进行咨询,办证地址在市民之家烟草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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